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590.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48.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65.0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613.3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590.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939.82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074.64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2,94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90.63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65.0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665.09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3,613.31万元。
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 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948.2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5.0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689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890号)。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890号)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实施主体: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文摩尔”)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
● 投资标的: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 预计投资总额:约20,061.25万元人民币,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洛阳市洛龙高新区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总投资金额预计为20,061.25万元。该项目主要作为军工主机生产任务配套基地。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座1121室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黄成进
5.成立日期:2016年9月29日
6.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不含煤炭及国家专控产品)、船用配套设备、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玻璃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化、服装的销售;软件的设计、销售、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三、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3. 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高新区
4. 项目建筑面积:53,403.98m2
5.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20,061.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561.25万元,购置设备费5,000万元,其他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
7.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精密机械加工车间、航空冷喷涂车间、航空精密材料加工车间、研发实验中心、地下污水池/消防水池、设备房、泵房、传达室、食堂办公综合楼,主要作为军工主机生产任务配套基地。
8.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四、 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市场技术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满足公司定制化增材制造业务的拓展需求,提升公司在重要军事装备方面的维修保障能力,增强公司在军用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具体项目尚未正式投产,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项目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风险
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奈文摩尔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0日通过电话和现场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大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提名黄成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内部考核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本制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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