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
补选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邬苇萧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邬苇萧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邬苇萧先生辞去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邬苇萧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邬苇萧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邬苇萧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小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聘任井金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候选人及聘任总工程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王小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淮矿集团朱仙庄煤矿区长,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杨柳煤矿副总工程师,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筹备处副总工程师。现任华塑股份副总经理。
井金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烧碱车间工艺专工,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分厂氯氢工段工艺专工、生产技术副厂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东方希望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东方希望东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烧碱分厂厂长、烧碱项目负责人,陕西金泰神木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办主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烧碱车间主任、氯碱厂总工程师、二期建设指挥部综合组组长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华塑股份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勇先生和井金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马超先生进行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发表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由于新增认定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审议的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曙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6104528647
法定代表人:陈长斌
成立日期:1994-04-23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腈北路47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氰化钠、氰化钾、氢气、合成气、甲醇、硫酸、硫酸铵、异丁基油及后续加工和相关产品;电力、热力(蒸汽)、工业用水、煤灰(渣)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董事马超先生自2022年4月起担任安庆曙光副董事长,因此自2022年4月起认定安庆曙光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安庆曙光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向关联方安庆曙光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离子膜液碱等产品,双方严格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安庆曙光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及招标比价,依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具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庆曙光之间发生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号)等要求,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拟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世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由于邬苇萧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井金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邬苇萧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鉴于上述情况,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王小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修订后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负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年薪考核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的规定,经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年薪考核兑现。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马超先生自2022年4月起担任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4月起认定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并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马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8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8日
至2022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2年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hwasu.com)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8月5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期间,为响应当地防疫要求,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务必请登记前电话咨询,避免因疫情影响参会。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会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巍、崔得立
联系电话:0550-2168237
电子邮箱:board@hwasu.com
邮政编码:2332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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