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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依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第一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3,079,37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8,037,632元增加至人民币451,117,004元,总股本由448,037,632股增加至451,117,004股。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科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依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689.7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指引》”)《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内部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监管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第一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3,079,37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8,037,632元增加至人民币451,117,004元,总股本由448,037,632股增加至451,117,004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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