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24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3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合计30名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8,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予以作废。
2、根据公司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予以作废,合计1,419,150股。
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92人调整为262人,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7,65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中华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邱春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
4、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5、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24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3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合计30名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48,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予以作废。
2、根据公司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予以作废,合计1,419,150股。
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92人调整为262人,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7,65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24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3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上述30名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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