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民初61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就与被告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景行”)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9)。
二、本次民事裁定书主要情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故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5)和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9)中,已对深蓝迅通相关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回收的重大风险进行了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损失测算中已作出充分考量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新增实质性负面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1)京01民初61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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