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6.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30亿元,资产负债率45.43%。
2022年一季度,因公司实施募投项目EVA管式尾技术升级扩能改造,同步进行碳酸酯装置、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与公用工程系统连接施工和检修,受EVA等装置停车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约1.63亿元;2022年二季度,受益于下游光伏行业需求旺盛,公司EVA管式尾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EVA光伏胶膜料比例大幅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3.49亿元,同比增长约0.78亿元,创季度盈利新高。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实施完成EVA装置扩能改造事项
为实施募投项目“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现EVA装置整体产能增加和效益提升,根据计划安排,公司EVA装置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5日实施技术升级扩能改造,并于2022年3月27日成功开车。本次扩能改造完成后,各项指标达到预期效果,提高了产品产量,能耗进一步降低,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显著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EVA装置扩能改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完成EVA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相关公告。
2、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的事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拓展新的业务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同方”),持股比例为51%。华宇同方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同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耕电子特气领域二十余年,掌握多项电子级特种气体提纯关键技术,实现了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级氯化氢和氯气产品的国产化突破,打破了国外公司的垄断。公司将通过华宇同方投资建设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以丰富公司在高端特种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进公司在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院生物”)根据规划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公司拟为科院生物提供融资支持。
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及提供融资支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化纤工业基地内,本期建设内容为10万吨/年乳酸装置、4万吨/年聚乳酸(PLA)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预计项目投资总额约21.5亿元,建设周期约18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14.1亿元、净利润约3.15亿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22%、税后投资回收期约5.8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并已入选江西省“5020”重点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价、环境评价,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科院生物注册资本20,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月明,住所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118号,经营范围包括乳酸、聚合乳酸及其衍生关联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他生物化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6,401.61万元、净资产为23,457.8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6,234.06万元、净资产为23,457.83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科院生物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为江西省科院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276%、九江泓盛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9129%、上海玟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8111%。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影响及其他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是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与核心内容之一,有助于实现PLA规模化生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新材料平台型企业。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采取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二、融资支持情况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向科院生物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其中以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亿元,担保不超过15亿元。
(一)融资支持相关事项
1、融资支持金额及方式:不超过18亿元,其中财务资助不超过3亿元,担保不超过15亿元,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用途:用于科院生物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3、融资支持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可提前还款、提前解除担保)。
以上事项以实际签署的融资支持协议为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科院生物其他股东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步提供融资支持。
(二)融资支持中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控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院生物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此前未对其提供过财务资助和担保。
本次融资支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融资支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融资支持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融资支持前,公司不存在任何财务资助或对外提供担保行为;本次融资支持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提供财务资助预计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73%、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3.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为科院生物提供融资支持,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和公司长期发展。作为科院生物控股股东,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项目建设、经营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支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为科院生物提供融资支持,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推进其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融资支持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提供融资支持,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1509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5日(星期五)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8月5日(星期五)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严格遵循北京市、会场所在地区(含办公楼),以及往返地的有关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3、 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17: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2日向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提供融资支持,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15: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2日向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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