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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7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定,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7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35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股权激励计划进程对上述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前6个月内,未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26名,代表股份129,559,7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975%,其中23名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9,785,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19,810,5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2497%,其中1名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3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22名,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9,749,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78%。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白涛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白涛女士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38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2%;反对170,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14,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2555%;反对170,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4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332,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6%;反对170,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8%;弃权1,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57,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4566%;反对170,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445%;弃权1,0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79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28,332,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6%;反对170,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8%;弃权1,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57,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4566%;反对170,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445%;弃权1,0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79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晴,范艺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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