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吴玉瑞、梁军、柴继军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视觉中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吴玉瑞、梁军、柴继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
2022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97,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5%,剩余减持计划期间内不再进行减持,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2014年定向增发的股份。
自2020年9月17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本次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0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备查文件
1.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视觉中国
股票代码:000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梁军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恒通国际商务园B5/B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廖道训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榆阳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吴玉瑞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榆阳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柴继军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恒通国际商务园B5/B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梁世平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毅峰南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视觉中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梁军
性别:女
国籍:美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恒通国际商务园B5/B8
信息披露义务人2:廖道训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榆阳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吴玉瑞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榆阳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4:柴继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院恒通国际商务园B5/B8
信息披露义务人5:梁世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毅峰南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廖道训、吴玉瑞、梁世平间接持有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00.HK)合计约13.52%的股份。吴春红间接持有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00.HK)股份约2.33%,根据吴春红遗嘱,此部分权益梁军有权继承,目前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也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2014年,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股份”)实施发行股份购买吴春红、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姜海林、袁闯、陈智华、李学凌、高玮、梁世平(以下简称“原10名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自然人共同持有的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视觉”)、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100%股权的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远东股份更名为视觉中国,原10名一致行动人成为视觉中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原10名一致行动人原为华夏视觉和汉华易美的控股股东,2013年5月28日,为了确保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后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且有效存在,原10名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的过程中,协议各方的意见保持一致。2019年11月8日,原10名一致行动人经充分协商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之部分解除协议》,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吴春红、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梁世平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2020年9月16日,因吴春红逝世,其女儿梁军继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与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梁世平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即“5名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5名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因个人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9,117,651 股。
(二)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
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柏瑞-视觉中国资管计划”)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其实际出资人为廖道训、吴春红、柴继军。因已到期,华泰柏瑞-视觉中国资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911,1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但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所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408,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2%。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12月3日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9,117,65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出资的华泰柏瑞-视觉中国资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911,1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379,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巫晓燕女士为柴继军先生配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03),梁军、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023,0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040)。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梁军、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卖出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视觉中国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
3、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2022年 7 月 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2022年 7月 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2022年 7月 22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2-03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廖道训先生的通知,获悉廖道训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交易确认书;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购回申请表。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2-04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吴玉瑞、梁军、柴继军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吴玉瑞、梁军、柴继军、梁世平(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达到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视觉中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廖道训、吴玉瑞、梁军、柴继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22年3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34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5%。2022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于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97,851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74%,超过1%。
此外,自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及通过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5,028,751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本次持股变动超过1%的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累积达到5%的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及通过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2020年12月3日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9,117,651股;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成立的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因已到期,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911,100股。具体明细如下:
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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