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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项。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他发行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3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3号)的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322,35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发行数量)。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75,6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0.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26,414.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3,773,565.5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第XYZH/2022JNAA4007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支行(以下简称“乙方2”)(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于2022年7月25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各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或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乙方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支行(乙方2)(乙方1、乙方2统称为乙方)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9040078801000003818,截至2022年7月12日,专户余额为285,849,037.29元。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乙方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32904881210188,截至2022年7月12日,专户余额为70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00万台高端立式冷藏展示柜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戴任智、李维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乙方1于每月10日前,乙方2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3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7月19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738),行权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目前处于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7月31日至2022年8月29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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