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沃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范崇东持有公司股份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9%;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沃土”)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且于2022年2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南京沃土、范崇东、镇江沃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00,000股、600,000股及700,000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2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26日,南京沃土、范崇东、镇江沃土尚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上述股东于2022年4月8日至7月26日期间,均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公司股东南京沃土、范崇东、镇江沃土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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