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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4版)

  股票简称:英诺特   股票代码:688253

  

  Innovita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1层2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

  2022年7月27日

  特别提示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为28,589,05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0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2022年7月14日(T-3日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52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注:T 日(2022 年7 月19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1、22.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6.0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6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新冠检测产品收入大幅下滑及对应存货减值的风险

  2020年公司新冠检测产品的销售额为91,700.38万元,占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88.42%。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发行人新冠检测产品销售收入逐步下滑。2021年度,公司新冠检测产品实现的收入为15,689.94万元,且主要集中在一季度,二三四季度新冠检测产品的销售收入逐步下滑,全年同比下降83.39%。

  报告期内,扣除新冠检测产品因素影响前后,公司的收入、毛利、毛利率及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新冠检测产品收入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1)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冠检测产品主要为抗体检测产品和抗原检测产品,其中新冠抗体检测产品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且对于接种成功产生中和抗体的疫苗接种者将不具备检测效用。截至2022年1月末,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29.94亿次,接种率已超过85%,全球新冠疫苗接种总量已达到100.56亿剂次。随着疫苗接种率的提升,公司新冠抗体检测产品的收入可能进一步下降;公司新冠抗原检测产品主要在2021年上半年以受托加工的形式对外销售,自有新冠抗原检测产品销售收入较低;公司新冠中和抗体检测、新冠核酸检测领域的多款产品目前已经取得CE证书,但目前尚未形成大规模的销售。

  (2)为了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控制医疗费用,做到“应检尽检”,国内多个地区陆续针对新冠检测产品出台集中采购政策,2021年5月公司在广东、江西、河南等11个省份已经中标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的带量采购,导致公司新冠抗体检测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平均降幅约为40%,且因国内新冠疫情目前控制情况较好,目前尚未实现“以价换量”。若未来新冠抗体检测产品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集采力度进一步加强,则公司新冠抗体检测产品销售收入可能进一步下降。

  (3)公司取得国内首批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注册证,并取得了美国FDA的EUA授权,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目前已有国内和国际诸多厂商取得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产品注册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新冠抗体检测试剂30项,FDA共批准新冠抗体检测产品65项,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发行人新冠检测产品的单价及销量进一步下降。

  (4)新冠疫情的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目前全球新冠病毒相关的疫苗和药品正在紧密研发,并且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若未来新冠疫苗接种在全球普及或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特效药品研发取得成功,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新冠检测产品销量将出现进一步下降。

  综上所述,新冠检测产品收入在报告期内大幅下滑,且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新冠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存货大额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新冠类存货账面价值为1,354.27万元,占存货总账面价值的31.04%,其中,主要为新冠抗原类存货947.96万元,占存货总账面价值的21.73%。若未来新冠疫苗接种在全球普及或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特效药品研发取得成功,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新冠检测产品销量将出现进一步下降,导致产成品销售困难、半成品、原料无法消化,进而存货出现大规模减值的风险。

  (二)新产品研发风险

  发行人所处体外诊断行业的研发环节具有技术难度高、涉及学科多、研发周期长、流程复杂的特点,且面临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迭代,对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此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必须经过严格的注册审批程序,取得准入许可才可进行销售。虽然公司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高效的研发体系,并开展多个在研项目,但若公司在未来的研发中无法针对市场需求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推出新产品、在研项目研发失败或无法通过审批取得准入许可,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错失市场机会,对公司长期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多项正在研发中的新冠检测相关产品,拟在境内外进行注册。未来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世界各地新冠检测相关产品的注册政策可能发生改变,因此发行人正在研发的新冠检测相关产品能否在境内外顺利取得准入资质,以及取得准入资质的时间受疫情和各地注册政策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发行人正在研发的新冠检测相关产品不能取得准入资质,或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取得准入资质,可能导致发行人新冠检测产品错失市场机会,影响发行人业务规划,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体外诊断检测仪器在研项目,同时规划了化学发光和核酸分子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计划。虽然发行人的化学发光和核酸分子检测试剂在终端应用中能够与第三方开放平台检测仪器配套使用,但若发行人未来不能顺利研发出配套封闭式化学发光和核酸分子检测仪器,则可能对发行人化学发光和核酸分子检测试剂未来的推广和销售造成限制。

  (三)产品类型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现有产品专注于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虽然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71项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并搭建了6大技术平台,拥有基于多种检测方法学的产品,但从检测领域及技术应用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呼吸道系列产品构成,且主要应用的技术为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呼吸道系列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9.60%、99.35%和96.04%,占比较高,产品类型集中。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医院普通门诊停诊、医疗机构就诊人数下降,并且人们习惯于佩戴口罩导致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公司2020年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下滑8.33%,2021年同比增长38.56%。若未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按预期完成对现有呼吸道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将导致公司收入下降,库存商品滞销,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2.03%、89.35%和76.67%,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建立了一定的产品优势和品牌认可度,拥有多个国内独家品种,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这一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是由于2020年高毛利的新冠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导致。如果未来市场环境、供应链、成本管理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或公司新冠产品的销售占比下降,都有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五)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8 年3月,国家卫健委等6部委共同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提出要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就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重点问题制定改革方案,部分地区已经根据该方案出台了带量采购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若未来“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措施推广至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将对发行人体外诊断产品的推广方式、售价、销售费用、毛利率等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可能会面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02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英诺特”,证券代码“688253”;本公司A股股本为136,060,816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8,589,051股股票将于2022年7月28日起上市交易。

  三、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7月28日

  (三)股票简称:“英诺特”,扩位简称:“英诺特生物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25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6,060,816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4,02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8,589,051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7,471,765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4,138,936股,其中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1,534,919股;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2,604,017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投资者中,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308个最终获配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292,01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9%,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32%)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值为35.46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7,145.24万元和10,859.89万元,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单个股东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叶逢光、张秀杰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叶逢光直接持有发行人10.09%的股份,并通过英斯盛拓间接持有发行人17.83%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27.92%的股份;张秀杰通过英斯信达间接控制发行人11.08%的股份,通过天航飞拓间接持有发行人9.22%股份,通过英和睿驰间接控制发行人1.50%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21.80%的股份。叶逢光、张秀杰合计控制发行人49.72%的股份。

  (1)叶逢光

  叶逢光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伯明翰大学电子信息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6月从事自由职业;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英泰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迁安市兴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年7月至今,任唐山富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清徐县绿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2)张秀杰

  张秀杰女士,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师范大学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研究院团支部书记;1995年11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经营报记者;1997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职业介绍所所长助理;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北京市神舟力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2006年9月,任英诺特有限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当选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4名、核心技术人员3名。

  1、董事

  2、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4、核心技术人员

  (二)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部分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的权益比例列示为0.0000%系比例低于0.0001%。

  同时,叶逢光、张秀杰、张晓刚、陈廷友、陈富康、赵秀娟、王恒强7人通过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股票,具体情况见本节“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之“(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19年12月,发行人通过英斯信达对部分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后,英斯信达持有发行人股权由14.04%增至15.54%。2020年12月,发行人通过英和睿驰对部分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后,英和睿驰持有发行人2.00%的股份。

  英斯信达和英和睿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英斯信达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斯信达详细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斯信达的出资结构如下:

  其中,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伯安创的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诺优天远的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特立百赓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英和睿驰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和睿驰详细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和睿驰的出资结构如下:

  其中,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诺和智远的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和博远的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英和博联的出资结构如下:

  英斯信达和英和睿驰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以对发行人进行投资为目的,未开展其他投资活动,也未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英斯信达和英和睿驰不存在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其合伙人全部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英斯信达和英和睿驰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A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上市前,持公司A股数量前十名股东如下: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10.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138,93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1662%,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的差额964,06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份数量为1,534,919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5118%,本次获配金额39,999,989.14元。

  3、限售期限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公司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英诺特高管和核心员工通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20.00万元(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且配售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3,402,000股。

  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对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已与发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如下: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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