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年度报告更正原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2]5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为落实该决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二、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以下表格单位均为“元”,更正内容已加粗标记。

  (一)《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主营业务构成情况-(一)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二)《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合并利润表

  

  更正后:

  合并利润表

  

  (三)《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利润表”

  更正前:

  利润表

  

  更正后:

  利润表

  

  (四)《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四十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注:本年度公司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8.96%,主要系公司研究报告直接收费收入增长所致。

  (五)《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六、分部报告-(二)分部利润情况”

  更正前:

  2021年度

  

  2020年度

  

  更正后:

  2021年度

  

  2020年度

  

  (六)《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九)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按类别列示”

  更正前:

  

  更正后:

  

  注:本年度公司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6.55%,主要系公司研究报告直接收费收入增长所致。

  三、年报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年报更正仅涉及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项目下的经纪业务净收入、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之间的分类调整以及2021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应项目及重分类金额的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均无任何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年报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 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更正符合《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部函[2010]1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清晰反映公司2021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收入构成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均无任何影响。

  (二)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更正程序、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清晰反映公司2021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收入构成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均无任何影响。董事会关于本次年报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事项。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清晰反映公司2021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收入构成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年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年报更正的鉴证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鉴证意见如下:

  经过核实确认,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吉林证监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2]5号)进行了对财务报表(含附注)内容的更正。该项更正符合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因本次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旨在表达交易双方合作意愿及初步洽谈结果,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且须经国有资产管理有权机构及证券监管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北证券”)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的告知函,告知亚泰集团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于2022年7月26日签署了《意向协议》,亚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30%股份转让给长发集团。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交易双方合作意愿及初步洽谈结果,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需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意向协议》签署双方基本情况

  (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324,891.3588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

  经营范围:建材、房地产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药品生产及经营(以上各项由取得经营资格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经营业务。

  股东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亚泰集团9.08%股权,为亚泰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集团持有公司721,168,7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股份性质均为A股流通股。

  (二)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东坡

  注册资本:人民币502,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开发建设,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建筑设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长春市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土地整理开发,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广告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长发集团100%股权。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乙方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份。

  (三)转让价款

  乙方本次转让所持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份的交易对价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主管国资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股份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依法合规确定,并在正式资产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四)交易前提

  本次交易需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并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由双方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审批程序,同时须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对于甲方作为受让方股东资格的核准。此外,还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

  (五)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案经双方研讨后,于正式资产转让协议中明确。

  (六)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对因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本项目下收购目的,双方及双方关联公司的商务、财务、运营、管理、法律及其他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为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的以外,接受方不得使用、复制、散布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任何个人、公司或经营实体披露保密信息。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双方签署正式资产转让协议后,正式资产转让协议将替代本意向协议相关条款,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集团与长发集团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表达合作意愿及初步洽谈结果的约定性文件,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须经国有资产管理有权机构及证券监管有权机构审批,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亚泰集团与长发集团签署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5人,视频方式参会监事2人,授权委托方式参会监事2人,其中:监事王化民先生、监事秦音女士均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监事李斌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首席风险官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参加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更正程序、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清晰反映公司2021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收入构成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均无任何影响。董事会关于本次年报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7人,视频方式参会董事4人,授权委托方式参会董事2人,其中:董事刘树森先生、董事孙晓峰先生均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宋尚龙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7名监事、8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年报更正仅涉及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项目下的经纪业务净收入、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之间的分类调整以及2021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应项目及重分类金额的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均无任何影响。具体更正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2-047)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年报更正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