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92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9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9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福医药”)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2021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927名激励对象授予2,236.90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9日。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7834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08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为2,231.1201万股。2021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7月15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8.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结果: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P=8.67-0.14989≈8.52元/股。即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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