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文件》,并取得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232)和2022年6月29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232号)。公司聘请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雍行律所”)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之法律服务机构,签字律师刘思典律师、刘晓蕤律师。
因本项目签字律师刘晓蕤自雍行律所离职,现签字律师变更为陈光耀律师、刘思典律师,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将继续负责本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陈光耀律师承诺对雍行律所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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