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的与枣庄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协议》正常履行中;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露的与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
一、 合同签署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内蒙古发展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协助巴彦淖尔市建设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大型新能源规模化基地、新型农光热储充一体化、国家级冷链骨干物流枢纽基地、硅矿研产采选一体化等目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走上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实现产城高质量发展。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雅博股份”或“乙方”)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1”)、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2”,“甲方1”与“甲方2”统称“甲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书》,拟在光伏组件制造、光伏系列产品开发与应用、新型光伏绿色建材产品研发与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硅矿研产采选一体化等领域开展合作,进行全方位新能源资源整合,形成光伏新材料—电池片—光伏组件—化学储能—智慧运维全产业链产业运行区域,推动以光伏建筑一体化为代表的被动式超低能建筑产业的发展。
二、 合作单位
甲方1: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甲方2: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简介:甲方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支撑区、“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节点、国家西部大开发区和“呼包银榆”经济圈重点区域、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路网的重要交汇点,在绿色农畜资源、矿产资源、水电煤气资源、太阳能风能资源、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极大优势。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集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为一体,为企业发展助力。
合作单位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合作单位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合作单位为政府机构,公司认为合作单位履约能力较强。
三、 合作内容
1、产业园投资:本协议合作项目配套有异质结光伏组件、锂电储能PACK等相关新能源产业。乙方拟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35亿元,计划建设用地500亩,投资建设年产5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3GWh储能PACK的新能源产业(名称:巴彦淖尔市HJT绿色零碳产业园)。包括新建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及绿化用地,需新建组件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动力中心、特气房等建筑,新建异质结光伏组件生产线,新购置组件生产辅助设备、储能PACK生产设备等。
2、新能源光伏电站投资:与上述5GW异质结光伏组件+3GWh储能PACK项目投资阶段进度相匹配,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根据投资建设节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计划在巴彦淖尔投资建设总装机不低于5GW的光伏或风电电站,可逐年分步实施。
3、硅矿研产采选一体化合作:根据当地丰富的硅矿存有量和可开发资源,为更好匹配乙方的产业投资,确保乙方的原材料需求,甲方通过协调各有关方,争取为乙方高质量(硅矿品位不低于99%)硅原料稳价稳量供应(包括乙方投产后根据生产需求和产业布局进行调整的供应)方面提供积极支持和帮助。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乙方协调高质量的硅矿采选和开发权,为乙方的生产和未来在巴彦淖尔打造HJT光伏全产业链布局,创造良好的原材料供应环境。
4、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运营合作:乙方以独资或与甲方合资形式成立EMS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公司,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承接在巴彦淖尔市境内投资建设的光伏新能源电站运维。
四、 工作范围、职责权利
1、甲方积极协调地方各相关部门,由巴市经开区牵头,市发改委、政法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5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3GWh储能PACK产业落地相关手续,使项目尽早具备开工建设和投产条件。乙方应结合光伏电站指标申请的进度情况,在十四五期间,分步积极筹备上述产业落地。计划按照首年不低于1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PACK产业落地,第二年不低于2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PACK产业落地,第三年不低于2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PACK产业落地。
2、基于“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二)优先支持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
1.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支持建设新增负荷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结合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负荷特性、电源结构和电网调节能力,按照自主调峰、自我消纳的原则,确定新能源合理规模与配比。
2.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充分挖掘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支持含有燃煤自备电厂的工业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配置新能源装机规模与园区内自备电厂调峰能力相匹配。无燃煤自备电厂但有新增负荷的工业园区可以开展低碳(零碳)用能示范,全额自发自用,不占用公用电网的消纳空间,按需配置新能源装机规模,新增负荷实现全清洁能源供电。”的政策指导意见。
由巴彦淖尔市政府牵头,市经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甲方为乙方的总额5GW的光伏或风电电站投资建设积极配合指标申报、用地和并网的相关条件落实,可逐年分步实施落地。在当地新增特高压外送通道资源、新增工业用电负荷、市政供暖煤改电等新增用电消纳方面,配合乙方的光伏电站指标上报与落实,乙方也将按照指标落实情况,积极安排同比例的HJT光伏组件和储能PACK的投资建设与投产落地;原则上1GW光伏指标匹配1GW光伏组件和1GWH储能PACK;甲方争取在2022年内全力配合乙方申报不低于1GW的光伏新能源指标,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力配合乙方申报完成总额5GW新能源指标额度的落地,配合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和协调新增负荷、协调落实电站建设用地、光伏电站接入等。乙方在2022年内,积极争取落实不低于1GW的HJT光伏组件和1GWH储能PACK的产业落地巴市;甲方与乙方本着共同推动产业与光伏电站建设要素落地,积极协同的原则,在申报光伏电站指标与产业落地方面可积极协商,匹配双方需求和工作。乙方也可在指标申报进度过程中,在甲乙双方积极努力下,双方达成共识下,积极组织落地产业。
3、为了高效管理巴市的新能源运维,为地方积极争取绿证留存,由市政府牵头,市经开区配合,乙方以独资形式或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合资形式,成立EMS智慧能源管理运营公司,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或双方的合资公司对巴彦淖尔市境内投资建设的光伏新能源项目的运维和EMS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运营享有优先权。乙方对甲方所新增储能项目,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投资和建设权,为乙方在当地建设大型共享储能创造积极环境,乙方计划在巴市建设规模不低于1GWH的共享储能电站。
4、甲方根据当地硅矿存有量,通过积极协调各相关方,为更好匹配乙方的产业投资保稳定保生产需求,争取在乙方高质量(硅矿品位不低于99%)硅原料稳价稳量供应(包括乙方投产后根据生产需求和产业布局进行调整的供应)方面提供积极支持和帮助。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乙方协调高质量的硅矿采选和开发权。为乙方的生产和未来在巴彦淖尔打造HJT光伏全产业链布局,创造良好的原材料供应环境。
5、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5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3GWh储能PACK产品项目生产的新能源相关产品,甲方给予乙方市场优先消纳的支持,同等市场条件下,向在巴彦淖尔地区投资建设的光伏新能源项目推荐优先采购。
6、乙方应积极推进5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3GWh储能PACK产品项目的建设投产,切实落实甲方关于项目投资及光伏新能源先进产业落地的要求;甲方将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配合乙方尽力协调自治区、市级、旗县区级,根据乙方提出的本地新能源消纳及产业投资落地项目开发建设需求,根据提出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源网荷储一体化、农光热储充一体化、冷电热三联供等本地新能源耦合项目清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支持。
7、乙方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在具体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进行目标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8、鼓励乙方主动作为链主企业,联合新能源全产业链链条企业联合落地巴市投资产业。乙方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链条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特长与优势,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投资产业、产品质量、投资进度等负责。
9、由乙方负责主导目标项目建设期融资及工程建设管理事宜,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享受《巴彦淖尔市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乙方更加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并协调金融资源绿色通道,给予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较好的金融支持。
五、 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内蒙古是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重要的战略基地,拥有独具优势的风光资源,“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1.35亿千瓦,其中光伏装机规模4500万千瓦,是国家新能源产业布局核心区,具有庞大的新能源市场。本次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合作,公司将充分运用和发展HJT光伏技术,结合巴彦淖尔优质的硅矿资源,公司将全力打造和做强从硅矿到组件的HJT全产业链,从电站建设到微电网智慧运维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生态圈。通过优质的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及规模优势,形成产业链协同降本、供应链稳定、共享发展的局面,实现产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项目推进实施,将优化未来公司的业务结构,对未来的盈利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尚未正式实施,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本协议的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七、 备查文件
《框架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