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下午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8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及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和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2年04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75.0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和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金向华先生与朱根林先生为叔侄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711,2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4,900股,合计132,40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6%;公司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

  金向华先生与朱根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建萍女士、韦文彦女士、金小红女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68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5%。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金向华先生和朱根林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7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金向华先生、朱根林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股份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及增持主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