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股东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股份减持及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800%减少至4.9999%。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共享”)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被动稀释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2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2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27,777,800股增加至430,330,300股,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61%。

  2、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203,600股,减持比例合计1.4440%,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实施减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温氏投资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0.11元/股-18.57元/股。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氏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1%。

  齐创共享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0.09元/股-18.69元/股。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公告披露日,齐创共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存在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亚股份

  股票代码:003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8823(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1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198(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1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齐创共享的管理人系温氏投资,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温氏投资经理罗月庭系齐创共享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温氏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齐创共享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均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创共享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及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在未来十二个月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54,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720,1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6.4800%,其中温氏投资持股25,913,6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6.0577%)、齐创共享持有公司股票1,806,5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0.42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1,516,5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4.9999%,其中温氏投资持股20,108,9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4.6729%)、齐创共享持有公司股票1,407,6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0.3271%)。温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齐创共享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被动稀释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2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2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27,777,800股增加至430,330,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61%。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温氏投资和齐创共享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累计减持百亚股份股票6,203,600股,减持比例合计1.4440%,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实施减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累计减持百亚股份股票6,203,600股,减持比例合计1.4440%。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实施减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见下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罗月庭

  2022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罗月庭

  2022年7月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罗月庭

  2022 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罗月庭

  2022 年7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