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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圆”),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国际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650.77万元。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顺圆弘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圆弘通”)为其全资子公司宁波顺圆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顺圆弘通已实际为宁波顺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46.8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国际物流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国际物流、宁波顺圆经营及业务发展,近日,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公司控股子公司顺圆弘通为其全资子公司宁波顺圆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国际物流与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控股子公司顺圆弘通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顺圆弘通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顺圆与宁波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92,393万元的担保。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拟向国际物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268万元的担保,向宁波顺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825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为国际物流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37,650.77万元,为宁波顺圆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9,414.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国际物流提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被担保人: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二)为宁波顺圆提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顺圆弘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4,000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国际物流、控股子公司顺圆弘通为宁波顺圆在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国际物流、宁波顺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满足其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国际物流、宁波顺圆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以上被担保对象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3,458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2,10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15%、38.7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600.3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3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购买人民币14,000万元利多多公司稳利 22JG3524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05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6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购买人民币6,000万元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449期产品,该产品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44.13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2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式和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四、投资控制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尽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8,188.1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0.3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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