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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16335,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2年8 月 1日起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自2022年8月1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上述基金的前端份额间的有效转换申请的申购补差费统一采用外扣法。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和转换手续费三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不支持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换。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转入份额的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5)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1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时,下次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基金转换最低申请份额下限高于100份,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申请份额下限执行。

  6)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5)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22年8月1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开放式基金开放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关于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自2022年8月1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代码为:016335),该类收费模式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代码为:540003)与H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代码为:960003)收费模式不变。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均为在内地销售的、为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内地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H类基金份额为在香港销售机构销售的、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 香港投资者申购时可以选择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H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已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现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结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资产净值

  4、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与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5、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hsbcjt.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访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服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内容内容一、前言无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其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会违反任何前述规定;承诺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承诺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行为;承诺向基金托管人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提供产品受益所有人的信息和资料,并在产品受益所有人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按基金托管人要求完成更新;承诺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不借助本业务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及相关国家、组织、机构发布的且得到中国承认的制裁名单,及中国政府部门或有权机关发布的涉恐及反洗钱相关风险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及相关国家、组织、机构发布的且得到中国承认的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二、释义    A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

  H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通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在香港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的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指A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未来增设的其他类别基金份额,但本基金合同关于H类基金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H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仅指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放日且该日为香港工作日,同时能满足H类基金份额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A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

  C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

  H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办法》、《通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在香港销售机构销售,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本基金的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指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未来增设的其他类别基金份额,但本基金合同关于H类基金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H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仅指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且该日为香港工作日,同时能满足H类基金份额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为中国香港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称为H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及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为中国香港投资者设立,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称为H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H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仅指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放日且该日为香港工作日,同时能满足H类基金份额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H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仅指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且该日为香港工作日,同时能满足H类基金份额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A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H类基金份额依据香港销售机构的规则,申购以金额提交申请,关于赎回,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与基金管理人的约定,仅接受份额提交申请,或接受以金额或份额方式提交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对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处理,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考虑到香港销售机构的技术条件限制,H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可不采用“先进先出”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A类、C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H类基金份额依据香港销售机构的规则,申购以金额提交申请,关于赎回,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与基金管理人的约定,仅接受份额提交申请,或接受以金额或份额方式提交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C类基金份额,对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处理,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考虑到香港销售机构的技术条件限制,H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可不采用“先进先出”原则;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A类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A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H类基金份额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H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或基金金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A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4)A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H类基金份额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H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或基金金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4)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H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H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费详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基金份额和H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A类、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H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费详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对于当日的赎回及转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请量占该基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或转出份额;对于A类基金份额的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A类基金份额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转出申请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A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净值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A类别投资人超过基金净值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2)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对于所有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包括单个A类别基金投资人超过基金净值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净值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具体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办理。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对于当日的赎回及转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或转出申请量占该基金赎回及转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或转出份额;对于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A类、C类基金份额转入下一开放日的申请不享有赎回和转出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完成赎回和转出申请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A类别、C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净值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A类别、C类别投资人超过基金净值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2)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对于所有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包括单个A类别、C类别基金投资人超过基金净值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净值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具体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办理。

  (十) 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3)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3)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8)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9)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8)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9)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

  (1)……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收费方式;

  (6)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方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十八、 基金财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将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A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皆以人民币计价。

  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A类基金总份额余额。

  T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H类基金总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将分别计算A类、C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A类、C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皆以人民币计价。

  T日A类/C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A类/C类基金总份额余额。

  T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H类基金总份额余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A类基金份额或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差错处理程序

  4)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A类、C类基金份额或H类基金份额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通报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差错处理程序

  4)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九、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H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年费率为0.50%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一)款第(4)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十、基金收益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

  (1)A类基金份额中的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H类基金份额中的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方式;

  (2)每类基金份额中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类基金份额中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A类基金份额和H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时间、比例、金额上可以存在差异,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后公告;

  (三)收益分配原则

  (1)A类、C类基金份额中的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H类基金份额中的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方式;

  (2)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每类基金份额中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类基金份额中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A类、C类基金份额和H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时间、比例、金额上可以存在差异,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后公告;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A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的规定公告并备案。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A类、C类基金份额与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的规定公告并备案。

  (六)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或者某类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数额的,注册登记人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转为该类基金份额。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或者某类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数额的,注册登记人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转为该类基金份额。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定期报告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A类别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净值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定期报告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A类别、C类别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净值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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