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由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3.80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1,739,13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1,897,810股(含本数)。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3日和2022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方案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13.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预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739,13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5,177,55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1,837,02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83,340,528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8,334,052.8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6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3.80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1,739,13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1,897,810股(含本数)。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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