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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赛力斯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2年8月2日

  ● 证券代码“601127”保持不变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小康股份”变更为“赛力斯”,公司证券代码“601127”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在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基于在行业的长年深耕以及对汽车产业发展的深度思考,公司自2016年布局新能源汽车业务,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汽车整车、电驱动、智能互联、自动驾驶等领域取得了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培育并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中国国情的纯电驱智能增程平台(DE-i),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形成了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已成为一家以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的科技制造企业。

  为便于投资者准确理解当前公司定位,使公司名称与业务及战略规划相匹配,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小康股份” 变更为“赛力斯”。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2年8月2日由“小康股份”变更为“赛力斯”,公司证券代码“601127”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正萍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尤峥先生、李玮先生、周昌玲先生、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刘凯湘先生、刘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胡卫东先生、况娟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前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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