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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A股 600663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2-034

  B股 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 至二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1-6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现金流入为17.20亿元,同比减少9%;权益租赁现金流入14.13亿元,同比减少12%。

  2. 至二季度末,公司在售的住宅项目主要为天津海上花苑二期及部分项目尾盘,以在售面积为基础计算的去化率约51%。1-6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1.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7%,权益签约面积1.5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7%;合同销售金额5.99亿元,同比下降79%,权益合同销售金额5.99亿元,同比下降79%。1-6月,公司实现住宅销售(含车位)现金流入7.76亿元,同比下降80%,权益现金流入7.76亿元,同比下降80%。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2-035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闵诗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闵诗沁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闵诗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闵诗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秉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胡秉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21楼

  电话:021-33848801

  传真:021-33848818

  电子邮箱:invest@ljz.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663                                公司简称:陆家嘴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及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临2022-017)及《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临2022-029),披露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事宜。

  目前,绿岸公司已暂停相关开发、建设、销售工作,并已对上述污染地块实施了严格管理。

  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开展处置、维权工作,已与苏州当地政府及苏钢集团交涉,努力推进污染地块尽快启动详细调查工作及相关责任方承担后续处置责任。公司将结合后续情况,在法律框架下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风险事项后续进展,审慎分析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2-030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超额奖励分配比例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超额奖励分配比例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超额奖励分配比例,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有利于调动核心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更好地强化目标责任意识,更好地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而进

  委员:黎作强、刘广安、王忠、乔文骏、何万篷、黄峰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万篷

  委员:徐而进、刘广安、王忠、黄峰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桥公司”),联合公司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的预估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9,316.2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联合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后得出)。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2-03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依投资”)将其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2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陆家嘴至茂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预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673.95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智依投资的持股比例计算后得出)。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2-033)。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胡秉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后)。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

  胡秉文,男,1994年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7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九十七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任。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2-031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在公司本部(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明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2-032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

  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桥公司”),联合公司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的预估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9,316.2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联合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后得出)。陆家嘴集团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与联合公司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将不再是新高桥公司的股东。

  ●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与新高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高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公司和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共同参股的企业,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分别持有新高桥公司17.4275%和10.8333%的股权。因新高桥公司经营战略变化,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共同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联合公司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的预估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9,316.2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联合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后得出)。陆家嘴集团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与联合公司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公司与陆家嘴集团将不再是新高桥公司的股东。

  因公司副总经理周伟民先生担任新高桥公司董事,且本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公司与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共同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陆家嘴集团

  1、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

  4、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5、注册资本:人民币345,730.5704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资产管理经营;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陆家嘴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1,612,177.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629,301.40万元,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2,676,291.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08,933.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新高桥公司

  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联合公司持有的新高桥公司17.4275%股权

  (二)新高桥公司

  1、名称: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354065466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4281号

  4、法定代表人:蒋才永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

  高桥地区的城镇规划方案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商业、餐饮及配套的娱乐设施的筹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9、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高桥公司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沪财瑞评报字(2022)第2048号】评估报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和假设的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5,598.90万元,联合公司持有的新高桥17.427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9,316.25万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联合公司减资退出新高桥公司的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文本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公司及陆家嘴集团将不再是新高桥公司的股东。

  本次交易能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和投资结构,整合资源以支持公司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认为:

  (一)本次交易能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和投资结构,整合资源以支持公司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联合公司持股比例(17.4275%)计算后得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新高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尚需完成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程序。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直接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225%,贷款期限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详见公告临2020-029)

  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向新辰投资提供的股东贷款已全部收回。2022年1-5月,上述交易收到利息总计人民币172.19万元。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陆家嘴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赢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24个月。陆家嘴集团已与陆家嘴信托签署了信托合同。(详见公告临2021-012)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陆家嘴集团持有陆家嘴信托樽赢系列信托产品存续份额人民币9.3亿元。

  (三)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1-008、临2021-016)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2-006、临2022-02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1.05亿元,贷款利率3.70%-3.80%。2022年1-6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191.06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2-033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

  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依投资”)将其所持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的2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至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茂投资”),本次交易的预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673.95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智依投资的持股比例计算后得出)。本次交易完成后,智依投资将不再是新辰投资的股东。

  ●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依投资持有新辰投资20%的股权。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和资产配置,公司全资子公司智依投资将交易标的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至茂投资,本次交易的预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673.95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智依投资的持股比例计算后得出)。

  因交易对方至茂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名称:上海陆家嘴至茂投资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0075769J

  (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91弄100号209室

  (四)法定代表人:潘亦兵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7,250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七)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八)股权结构: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至茂投资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9,376.2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9,376.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84.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3月末,至茂投资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5,360.9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5,360.91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15.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智依投资持有的新辰投资20%股权

  (二)新辰投资

  1、名称: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0176643XK

  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819号C206-11室

  4、法定代表人:姚佩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赛事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9、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截至目前,智依投资持有的新辰投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万隆评报字(2022)第10272号】评估报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和假设的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23,369.74万元,智依投资持有的新辰投资2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4,673.95万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及交易文本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智依投资将不再是新辰投资的股东。

  本次交易能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和资产配置,以支持公司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独立意见》,认为: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以支持公司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最终价格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通过的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按智依投资的持股比例(20%)计算后得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新辰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尚需完成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程序。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直接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225%,贷款期限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详见公告临2020-029)

  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向新辰投资提供的股东贷款已全部收回。2022年1-5月,上述交易收到利息总计人民币172.19万元。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陆家嘴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赢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24个月。陆家嘴集团已与陆家嘴信托签署了信托合同。(详见公告临2021-012)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陆家嘴集团持有陆家嘴信托樽赢系列信托产品存续份额人民币9.3亿元。

  (三)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1-008、临2021-016)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告临2022-006、临2022-02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1.05亿元,贷款利率3.70%-3.80%。2022年1-6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191.06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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