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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安盈稳固 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m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

  3.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6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该日6个月后的对日(含该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中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该日历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4.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交所股票投资

  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等类似表述的,可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股票的投资,具体以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今后,本公司旗下新增基金如果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亦可以投资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届时,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

  3、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4、基金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具有以下特殊风险,请投资者关注:

  1)由于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北交所是独立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其制度规则,包括股票发行、交易、分层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可能导致挂牌股票股价波动较大。且北交所市场作为全新的市场,相关制度规则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对基金进入或退出投资增加难度,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挂牌公司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比,北交所挂牌公司可能股权相对集中、投资者门槛较高,因此市场整体流动性可能弱于沪深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北交所部分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基金存在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可能偏小,往往具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和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应对外部冲击能力较弱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北交所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北交所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财务类、规范类及重大违法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期,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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