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股票代码:300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泼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诚园正信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立昂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金泼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719**********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诚园正信苑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诚园正信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泼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090,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7%)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权益变动方式为公司实施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及应收账款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2019年1月30日,因公司通过向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金泼持有公司17,899,70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2.30%(公司总股本以145,473,916股计算)。
2019年5月7日,因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上市,金泼持有公司17,899,70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06%(公司总股本以161,874,505股计算)。
2019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金泼持有公司30,429,50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06%(公司总股本以275,186,658股计算)。
2020年7月1日,因沃驰科技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回购注销金泼30,153股,回购注销完成后,金泼持有公司30,399,34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82%(公司总股本以281,056,658股计算)。
2020年7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金泼持有45,601,45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827%(公司总股本以421,539,961股计算)。
2021年8月24日,因沃驰科技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回购注销金泼38,981,149股,回购注销完成后,金泼持有公司6,620,30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191%(公司总股本以363,941,842股计算)。
2022年5月9日,因金泼未完成应收账款承诺,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回购注销金泼5,529,69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金泼持有公司1,090,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7%(公司总股本以357,934,999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根据金泼的相关承诺,其首期股份锁定期于2022年7月31日届满,公司已为其办理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在巨潮咨询网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买入情况:无
卖出情况:无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 泼
2022年7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泼
日期: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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