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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从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何国胜、郭先鹏、张彦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莫晓峰因疫情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京辉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航天氢能新乡气体有限公司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及其配套装置建设项目气体装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航天国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行 刘梅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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