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7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江波先生已经辞职,公司工会主席联席会议于近日选举同意梁小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梁小成先生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梁小成先生简历
梁小成先生,出生于1976年2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新疆哈密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主任。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7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
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38.85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现金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相关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56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电建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决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现金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045号)之后,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
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38.85亿元人民币。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滚动续发一次,首次发行时为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滚动续发时为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36.90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3年6月21日;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以届时专项计划对应的《计划说明书》载明的为准,预期到期日为2024年6月7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95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4年6月7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出售予专项计划并完成交割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首次发行规模为38.85亿元人民币,滚动续发规模以届时专项计划对应的《计划说明书》载明的为准,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2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出具《电建保理2022年第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现金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6月27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01.0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09%;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4.4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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