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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以及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魅视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的重大关联方。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微半导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魅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魅视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21.71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中国民生银行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魅视科技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二、参与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上申购情况

  中微半导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6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中微半导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C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8日起下调华夏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7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即自该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申购7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人民币500万元下调为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申购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已持有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不变,遵循销售机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

  二、最低申购金额调整

  本次调整后,自2022年8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投资者办理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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