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18日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5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8日

  至2022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张冰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2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4、议案5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请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9:3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5幢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2年8月15日17:00时,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5幢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801916

  传真:021-50801386

  联系人:臧慧卿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和2022年8月1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冰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研究员。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合伙人;2005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016年11月至今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8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5号楼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年8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8月12日和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5幢

  联系人:臧慧卿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801916

  传真:021-5080138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冰

  2022年8月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张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同意提名Xiucai Liu(刘修才)、臧慧卿、Joachim Friedrich Rudolf、HOWARD HAOHORNG CHOU (周豪宏)、William Robert Keller、张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吕发钦、张冰、吴向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吕发钦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吕发钦、张波先生、吴向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向阳女士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 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国华、潘丽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前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2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刘馨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月3日

  附件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XIUCAI LIU(刘修才)先生,1957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化学系理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理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美国威斯康星大学-Milwaukee分校生物化学博士,耶鲁大学医学院药学系博士后,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系博士后;美中医药开发协会(SAPA)创始人及首届会长;2018年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1994年6月任美国山度士(Sandoz)药物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博士后导师;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北大四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导师,从事抗肝硬化药物、抗败血症药物和抗癌药物的机理研究;199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泰纤的前身)董事长;2000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凯赛有限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臧慧卿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硕士。1995年8月至1999年7月,任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提取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凯赛有限研发工程师、CEO技术助理;2014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凯赛有限知识产权部总监、管理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HOWARD HAOHORNG CHOU(周豪宏)先生,1982年5月出生,美国国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理学博士。2012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凯赛有限研发中心主任;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担任凯赛有限研发副总裁;2019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合成生物学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William Robert Keller先生,1948年1月出生,瑞士国籍,理学学士。1994年至2003年担任罗氏(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14年6月任凯乐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0年4月任HBM Biomed China Partners Ltd.主席;2008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CIB董事;2009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Alexion Pharmaceuticals, Inc.(NASDAQ.ALXN)董事;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WuXi PharmaTech的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2021年4月担任康联控股有限公司(TWSE.4144)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HK.2269)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HK.2552)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凯赛有限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Joachim Friedrich Rudolf先生,1961年7月出生,瑞士国籍,圣加仑大学经济学硕士、博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1987年1月至2001年4月任UBS董事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HBM Healthcare Ltd.的首席财务官;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CIB首席财务官;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任ChinaIntelligence Ltd.首席执行官;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任凯赛有限首席财务官;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张波先生,1980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职称:研究员。2011年6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太原市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期项目部干事、项目一部部长、投融资发展部部长兼太原市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太原国有投资集团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太原国有投资集团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任太原迎泽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太原国有投资集团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任太原迎泽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原国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太原国有投资集团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任太原迎泽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原国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共青团太原市委副书记;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任太原国有投资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迎泽国有投资公司总经理,太原国投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团太原市委副书记;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山西春汾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山西百川兴晋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西春汾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社会职务:第十届、十一届山西省青联委员;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太原市迎泽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太原市社会科学院(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发钦先生,1956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1982年2月至1991年2月任国家建设部主任科员;1991年4月至1993年3月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3年4月至1999年9月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1999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21年1月历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至今任北京信永中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张冰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研究员。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合伙人;2005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016年11月至今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吴向阳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苏州大学管理学博士。1993年7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镇江公司财务科财务;1997年3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导师;2021年5月至今任上海艾森营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附件2: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国华,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9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大专学历;1995年9月—1997年12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1989年7月—2001年8月,济宁市中药厂工作;2001年8月至今,凯赛工作,现任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潘丽,女,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专学历。1995年11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济宁市进出口公司。2005年8月至2013年6年,任职于山东凯赛生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6月至今,任职于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日15:00时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华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国华先生、潘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