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为期12个月的现金管理,总计用于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使用会根据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将闲置部分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一年),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理财产品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18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8日
至2022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妮娜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966
邮箱地址:ir@breo.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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