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2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2022年4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808,614股,占公司总股本2,845,853,619股的比例为0.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6.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47,165.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基本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2022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和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2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原因
根据《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的相关条款,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1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8月2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845,853,619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5,808,614股及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即2,839,895,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75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873,267,714.03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已回购股份与拟回购注销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式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39,895,005×0.3075÷2,845,853,619≈0.3069元。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69元/股(含24.69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仅为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调整后的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25.00-0.3069)/(1+0)=24.6931元/股, 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4.69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100,44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050,22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845,853,619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5,808,614股及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即以2,839,895,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发行价格由17.22元/股调整为16.91元/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相应由248,257,839调整为252,808,988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科技”)、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舟山”)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新奥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天津”)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共计855,000万元,其中427,500万元由新奥天津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427,500万元由新奥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按照发行价格17.22元/股计算,发行数量为248,257,839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自重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了《新奥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2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845,853,619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5,808,614股及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即2,839,895,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75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873,267,714.03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已回购股份与拟回购注销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式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39,895,005×0.3075÷2,845,853,619≈0.3069元。
三、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如下调整:
1、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计算公式为:P1=(P0-D+A×K)/(1+K+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仅为现金分红,根据上述公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17.22-0.3069=16.9131元/股,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的发行价格为16.91元/股。
2、股份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公司向新奥科技发行股份的数量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调整:
以发行股份形式向新奥科技支付的交易对价÷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4,275,000,000÷16.91=252,808,988股(注: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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