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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2-03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丛建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8%)的高级管理人员丛建臣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9%)。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丛建臣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1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本公告日,丛建臣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丛建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丛建臣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丛建臣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丛建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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