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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57                 公司简称:建龙微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6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17号》文核准,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000股新股。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 股,发行价格为4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28,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5,223,735.96元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将款项人民币580,605,064.04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后,剩余募集资金580,605,064.0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87,02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918,037.70元,其中人民币14,46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555,458,037.70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47号》文核准,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1,235,039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截止2022年3月4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35,039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99,926.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660,375.97元(不含税)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将款项人民币190,339,550.15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8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60,375.97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39,550.15元。扣除其他发行、登记费用(不含增值税)378,523.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1,026.53元,其中人民币1,235,039.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188,725,987.53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降低市场成本,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公司可享受减免登记费用1,165.13元,减免该项费用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2,191.66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实际首发募集资金到位金额580,605,064.04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11,060,294.37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10,693,156.89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780,352.22元,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金额190,339,550.15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00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4,858,762.38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879,021.05元,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及河南偃师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062.00元。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1,858,062.00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2022年3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2,531,798.95元,其中: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20,441,811.15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12,089,987.80元。公司将上述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此次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截止2022年3月31日已到期承付的金额2,378,677.00元,此次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截止2022年3月31日尚未到期承付但自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的金额9,662,480.80元,待到期承付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一般账户。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2,820,488.15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 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5,910,762.30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26.34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4,950.8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核字[2019]第01540076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038,899.59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660,375.97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8,523.62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177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另外,1,165.13元登记费用享受减免,减免该项费用后,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037,734.46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资金为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为期一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6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53,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49.6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00万元,明细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年度累计使用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10,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39.61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月14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将6,000.00万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661.21万元;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50万元,其余863.21万元,分别在2019年度、2020年度支付完毕。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5,368.78万元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2020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2020年3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23.72万元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5.89万元超募资金投入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9,450.0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富氧分子筛 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日的议案》,同意将“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日“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2、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18,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204.14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相差16,095.86万元,原计划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原粉车间尚在施工建设中,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在降低生产耗能及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厂房施工进展及设备选型采购亦有所滞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三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12月。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项目已完工。

  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公司“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调整后承诺募集资金投入8,199.1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3,744.15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差

  异2,292.08万元;原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约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采用公司非标工艺进行规划设计的,是与公司未来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配套建设项目。由于上述项目中部分设备供应商所在区域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导致原设备交付和运输进厂进度受到影响。

  同时由于2021年度河南省暴雨灾害的影响导致公司上述项目工程在施工中的建设难度增加,以及进入冬季后低温天气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工作影响,导致建设施工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水处理工段已经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 “资源化综合利用工段”已建设完成,正在逐项调试。

  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富氧分子筛 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日的议案》,同意将“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日“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日”。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结项,“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223.72万元,已累计使用9,450.00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注5: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34.20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6: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226.28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单位: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6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4日在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培璐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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