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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3

  

  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董事王兆君,高级管理人员刘金树、刘兴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系董事潘建辉配偶),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5,347,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101%)、1,287,7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212%),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635,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31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8,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54%)。

  2.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持有本公司股份509,7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251%),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2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14%)。

  3.董事王兆君,持有本公司股份406,6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9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1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4%)。

  4.高级管理人员刘金树、刘兴民,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409,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14%)、171,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92%),分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2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2%)、20,3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0%)。

  5.上述股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上述股东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6.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董事王兆君,高级管理人员刘金树、刘兴民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注:1.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2.上述数值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4.减持期间:上述股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上述股东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鉴于公司历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所以减持价格不低于10.96元/股。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一)股东潘建辉、王素荣、王兆君、刘金树、刘兴民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股东潘建辉、王素荣、王兆君、刘金树、刘兴民承诺: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三)股东潘建辉、侯健(二人为夫妻关系)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潘建辉、侯健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潘建辉及一致行动人侯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股东王素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股东王兆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股东刘金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5.股东刘兴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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