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与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鸿路钢结构绿色智能装配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公告编号:2022-038)的相关内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鸿翔”)拟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湖北盛鸿建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湖北盛鸿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400万元,持有子公司80%股权,安徽鸿翔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持有子公司20%股权。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双凤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汪锡九
公司注册资本:肆亿圆整
经营范围:热轧钢板、冷轧钢板、新型建材生产、销售;钢结构、彩板制造、安装;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盛鸿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名称:湖北盛鸿建材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团风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王泳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子公司
6、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涂料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等。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与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鸿路钢结构绿色智能装配基地项目》等投资协议书执行过程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将加速具体项目的合作进程。
五、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设立尚需工商行政部门审批,子公司设立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子公司还应明确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补助金额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奖励资金共计5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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