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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李朝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7%,其中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系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其中持有公司股份15,726股系其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8日起上市流通。

  ●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原因

  本次减持计划系缴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需要。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收到李朝峰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李朝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票,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由于缴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需要,李朝峰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李朝峰承诺如下: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若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的股票锁定与减持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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