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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2022年8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拟作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王荭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就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22年8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04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6、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号码: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在橡胶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盘锦伊科思增资41,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自有资金111.23万元。增资完成后,盘锦伊科思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42,000万元,盘锦伊科思的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仍持有盘锦伊科思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赛格商住服务中心4#办公楼218-266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李云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MA7KEGR18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盘锦伊科思的注册资本为42,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盘锦伊科思是公司2022年3月3日新成立公司,故盘锦伊科思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增资方式、资金来源

  本次对盘锦伊科思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由公司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及自有资金111.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由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16,400.72万元、中国银行青岛商丘路支行23,857.88万元转入盘锦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协议指定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630.18万元转入盘锦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增资前后股权结构维持不变,公司仍持有盘锦伊科思100%的股权,盘锦伊科思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5月27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盘锦伊科思进行增资可补充盘锦伊科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助于其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新材料业务整合和有序布局,预计对公司未来在新材料业务拓展中产生积极影响。增资完成后,盘锦伊科思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8月27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董事会审批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含本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2年8月27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4)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中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降低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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