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3号楼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3日
至2022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7、8、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3号楼一层。
(三)登记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国际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海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和企业形象,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8号,以下简称“《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规定》《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符合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并将在符合瑞士联邦法律和瑞士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GDR),其以新增发的公司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40,000,000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8.03%。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8.03%,即40,000,000股。
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监管规定》《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272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进一步投资并加强多多平台及数字化建设升级、推进公司跨境电商及全球供应链战略、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需要,提请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兼顾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GDR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制订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适用。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且依据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实施,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截止2022年6月30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2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对照表附表一。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对照表附表二。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方案为:维持上海、成都、武汉、天津、厦门、无锡、重庆、张家港八个城市不变,删除佛山、涿州、邯郸、菏泽、太原五个城市,新增宁波、郑州、杭州、深圳、济南五个城市。具体内容详见《国联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海南”)、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上海”),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国联海南增资1,500万元、向国联上海增资2,5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IPO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605.13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744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及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对照表附表三。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对照表附表四。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是为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旨在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无法核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2020年5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IPO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2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2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2、2021-007)。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0月17日、10月23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 币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
上述1.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2,103,287.68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23)。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期,暂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对照表附表三。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对照表附表四。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7日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旨在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表四: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并且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旨在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国联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8,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8%,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亦不涉及反担保。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如下:
二、部分主要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1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俊宅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食品;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涂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工艺品、花卉、煤炭(不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医疗器械(限I类、限II类);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78,057.48万元、负债总额为389,738.76万元、净资产为88,318.7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90,490.46万元、净利润40,613.15万元。
2、北京卫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3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莎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日用品、针纺织品、纸浆、纸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卫生用品、专用设备、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医疗器械一类、二类;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7,270.05万元、负债总额为75,080.56万元、净资产为22,189.4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2,572.07万元、净利润12,376.80万元。
3、北京玻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10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橡胶制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品、玻璃制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包装材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肥、饲料、新鲜水果、食用农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481.90万元、负债总额为37,756.69万元、净资产为14,725.2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186.85万元、净利润6,715.50万元。
4、宁波纸多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4号
法定代表人:黄莎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谷物销售;棉、麻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仅限办公)(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230.37万元、负债总额为5,056.73万元、净资产为1,173.6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648.97万元、净利润419.13万元。
5、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望山路228弄1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尹海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1,691.19万元、负债总额为45,226.42万元、净资产为6,464.7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673.47万元、净利润3,985.42万元。
6、宁波粮和油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3-1-8
法定代表人:纪静静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销售;纸制品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694.13万元、负债总额为31,710.55万元、净资产为3,983.5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067.46万元、净利润3,288.83万元。
7、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3-1-30
法定代表人:李庆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3,083.71万元、负债总额为156,393.28万元、净资产为46,690.4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9,278.41万元、净利润25,810.50万元。
8、张家港涂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1601室
法定代表人:陈贝贝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纺织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观赏植物、矿产品、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除外)、装潢装饰材料的网络销售;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许可证经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服务;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693.77万元、负债总额为20,155.26万元、净资产为9,538.5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182.83万元、净利润2,083.02万元。
9、宁波中玻嘉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4-1-13室
法定代表人:赵金恒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肥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376.89万元、负债总额为14,074.41万元、净资产为10,302.4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158.75万元、净利润4,757.99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8,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8%,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所涉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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