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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61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原股份”)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319,2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6,17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378.9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795.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20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22年1-6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1,692,320.85元,2022年1-6月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720,182.3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75,977,180.7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35,977,180.72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4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芯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京东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账户为公司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已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转出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本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169.23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40,000,000.00元。

  (三)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已完成,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总计人民币443.9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变更前:

  投资者联系电话:021-51334800

  传真:021-51331119

  变更后:

  投资者联系电话:021-68608521

  传真:021-68608889

  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2022年8月8日起启用,公司原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停止使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公司代码:688521                                        公司简称:芯原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4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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