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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2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下转C14版)

  (上接C12版)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常州联影、上海新漫、武汉联影的全称为联影(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漫晶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的全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3:联影医疗1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2)联影医疗2号员工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备案日期:2022年6月29日

  募集资金规模:40,810.00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40,810.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影医疗2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能、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美国联影、上海新漫、武汉联影的全称为UIH America, Inc、上海新漫晶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武汉科仪的全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生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3:联影医疗2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联影医疗3号员工资管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备案日期:2022年6月29日

  募集资金规模:11,630.00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9,304.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影医疗3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能、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武汉联影的全称为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全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3:联影医疗3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扣除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实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下转C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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