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有部分投资者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互动易平台询问关于公司参股芯禾科技及芯禾科技的经营情况、苏州康力君卓股权投资中心对外投资涉及产业、公司对外投资机器人等情况,现就互动易投资者提问较为集中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芯和半导体的持股为间接持股,且持股比例较小。
1、公司对芯和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芯和半导体”)的持股为间接持股。公司直接参股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汾湖小贷公司”),持股比例18%;经查询汾湖小贷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其认缴出资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500万元,持股比例4.4832%;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芯和半导体4.0556%股份。经穿透计算,公司间接持有芯和半导体持股比例约为0.03%,持股较少。
2、苏州芯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禾科技”)为芯和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公司不直接参与汾湖小贷公司、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经营决策。公司未核实上述持股信息是否较工商登记信息发生最新变化。
4、芯和半导体、芯禾科技的企业发展、产品研发和销售相关情况以相关企业自身信息披露为准。
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对外投资涉及产业情况。
苏州康力君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详见公告编号:201824),由苏州君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总认缴出资总额1.7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已实缴出资总额1.65亿元,公司已根据基金合伙协议实缴出资1.44亿元,占比87.33%。
公司在过往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的经营情况,并已于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物联网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中对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康力君卓物联网基金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情况如下:
上述被投资公司涉及多个行业,其中关于半导体芯片行业:
(1)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主营低功耗广域网芯片,自主设计芯片,委托第三方生产和封装。磐启微电子拥有基于物联网的无线扩频通信平台Chirp-IOT,创新地采用多维度传输调制技术,在此基础上研发兼容主流LPWAN协议的低功耗广域网物理层芯片,是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芯片。
(2)苏州能讯高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主营氮化镓(GaN)功率器件,采用整合设计与制造(IDM)的业务模式,自主设计、生产和封装芯片。能讯半导体拥有丰富的射频产品线,覆盖了电信基础设施、射频能源及各类通用市场的应用,形成了从氮化镓管芯、氮化镓分立功放管到氮化镓集成功放模块的系列化产品平台,满足客户多元化的应用场景需求。
(3)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必驰控股子公司深聪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为其旗下的芯片研发企业,主营人工智能芯片的研发与销售,结合思必驰现有生态及AI 语音算法技术,将其研发产品应用于智能家电、智能汽车及消费电子等物联网领域。
本公司发起设立物联网基金,是为深化制造业与先进技术、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公司的产品升级、技术创新、服务扩展。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5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证券简称:康力电梯;证券代码:00236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相关数据未对外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