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2年8月8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2年8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01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11,372,3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7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10,998,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66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6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7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4,7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19%;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97%;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042,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9%;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97%;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042,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9%;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97%;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修改<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042,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9%;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97%;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042,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9%;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97%;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042,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9%;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97%;反对330,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1,029,343股
7.02.候选人:选举方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1,029,343股
7.03.候选人:选举牛文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1,179,343股
7.04.候选人:选举钟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1,029,34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62股
7.02.候选人:选举方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8,762股
7.03.候选人:选举牛文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68,762股
7.04.候选人:选举钟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8,762股
提案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肖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1,029,340股
8.02.候选人:选举谷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1,029,340股
8.03.候选人: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1,179,3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肖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59股
8.02.候选人:选举谷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59股
8.03.候选人: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8,759股
提案9.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陈华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1,029,337股
9.02.候选人:选举田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1,179,3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陈华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18,756股
9.02.候选人:选举田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68,756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莹、袁鹏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形式发出,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方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牛文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牛文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车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形式发出,经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陈华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陈华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
非独立董事:GEORGE MOHAN ZHANG先生、方镇先生、牛文娇女士、钟鑫先生
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谷琛女士、肖杰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情况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情况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陈华金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华金先生、田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云锋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情况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GEORGE MOHAN ZHANG先生
副总经理:方镇先生
财务总监:牛文娇女士
董事会秘书:牛文娇女士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牛文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车舟女士
上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情况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车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董事会秘书牛文娇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车舟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牛文娇、车舟
2、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3、传真:0755-86021261
4、电子邮箱:buydeem@crastal.com
六、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王艳
上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情况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个人简历
GEORGE MOHAN ZHANG,男,1982年生,加拿大国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业工程硕士,西蒙弗雷泽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士。2003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GEORGE MOHAN ZHANG先生通过晶辉电器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4%。公司股东张北先生与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为父子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镇,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业工程硕士,清华大学工业工程学士。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担任美国瓦格纳公司制造工程师;2005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公司研发部经理、市场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方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1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方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牛文娇,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2010年曾历任营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牛文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牛文娇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军,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01年至2006年,担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7年至今,担任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腾盛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谷琛,女,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国际法硕士。2015年至2017年,担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谷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杰,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08年至2010年,担任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0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永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肖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华金,男,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学院(现为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毕业。2003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研发部经理、高级工程师;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华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田佳,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硕士。2018年10月至2021年1月,担任广汽蔚来新能源企业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担任自由(深圳)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蔚海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田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云锋,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晶辉有限监事。2013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物流经理、零星采购负责人;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车舟,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车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车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艳,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级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在基金公司、金融科技公司担任内控审计部负责人。2020年10月加入公司审计部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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