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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因处于居家隔离状态,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相关议案表决。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韬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孙庆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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