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卫新
连续在投资者互动平台释放半导体相关业务情况及定增项目预计达产时间等利好消息后,三超新材于8月8日晚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2022年7月21日至8月8日,三超新材股价累计上涨107.31%。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高,期间公司两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标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询问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波动与基本面是否匹配的同时,还对公司8月6日以及8月7日针对半导体产品销售回复前后不一致,公司向投资者透露的定增项目“明年一季度实现项目一期达产”的描述是否合理、谨慎、客观等问题提出质疑。
8月9日,记者致电三超新材询问上述事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暂时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公司接到关注函后正在准备相关的问题,详细请看回复公告。”
借道互动易“放利好”
股价闻风大涨
8月5日,有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向三超新材询问“公司品种繁多的半导体工具耗材是否已有销售,现有半导体客户有哪些?”该名投资者还向公司追问,公司子公司江苏三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晶)的“年产62.2万片半导体用精密电镀金刚石工具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以给公司贡献多少收入和利润。
8月6日,针对上述提问,三超新材回复称,公司目前半导体用工具大部分品种均已形成销售,其他未形成销售的产品也通过了一些客户的测试。子公司江苏三晶于2021年年底成立,虽然相关产品已经有了小批量销售,但总体还处于投资建设期和产能建设中。面对目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及半导体产业现状,公司认为投资三晶的意义重大,有信心建设发展好三晶,为公司创造一定的利润。
与半导体产品销售消息一并释放的利好,还有公司今年7月15日新公布的定增项目进展情况。7月28日,有投资者询问公司定增后的扩产计划什么时候实施。公司于8月6日回复称,公司目前已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定增扩产项目,力争明年一季度就实现金湖扩产项目一期达产。公司方面同时表示,完成4100万km扩产项目后,公司仍将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的位置。
双重利好消息带动下,8月8日,公司股价在前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42%的情况下继续上行,最终以33.48元/股的涨停价收盘,当日上涨20%。
持续的股价异动引起了监管关注。8月8日晚,深交所下发关注函,除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内容提出质疑外,还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等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同时要求说明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互动平台监管从严
上市公司需严守信披“红线”
记者查阅公告发现,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提及的“江苏三晶年产62.2万片半导体用精密电镀金刚石工具项目”此前并未在公司公告中出现过。8月9日,公司上述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截至目前,公司的确未曾披露过该项目的信息。
记者在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查到该项目的一份环评公示。依据环评报告,江苏三晶年产62.2万片半导体用精密电镀金刚石工具项目投资金额约为5319.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净资产的比重约为9.25%,原计划于2021年10月份开工。
“该项目的投资占比已达9%以上,如果在该项目签约的前后12个月之内公司还有同类别投资的,投资额是要累计计算的。最终如果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超过上一年度净资产的10%,公司需要及时对外披露。”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王智斌告诉记者:“投资者互动平台或者其他任何场合对于公司运营重大信息的披露,只能是在公告基础上的进一步补充,补充的范围不能超过公告的披露范围。对于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如果公司尚未公告,上市公司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先行披露。”
针对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对三超新材的质疑,王智斌表示:“公司的部分表述是有问题的。比如说公司提到半导体产品大部分品种已形成销售,同时又说相关半导体产品小批量销售,总体还处于投资建设期。这两个表述所传递的投资价值信息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说明产品已经进入产业化,可能步入创收阶段;后者说明还在投资建设期,相当于处于投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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