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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拟分期发行。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 本次发行概况

  (一)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 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构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五)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六)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七)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 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九) 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 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一)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二)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三) 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 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己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五) 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六) 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 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2) 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3) 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2.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2) 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

  

  (3)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五、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提供对外担保合计13,108万元,其中:为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提供5,643万元对外担保、为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7,465万元对外担保,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 风险提示

  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八、 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5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资金保障,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 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二)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三)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 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最终确定。

  (五)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 发行方式:由公司聘请具备中期票据承销资质的承销商,在本次中期票据取得的注册额度范围内、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七)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存量债务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等,具体视发行时公司实际需要而定;

  (八) 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一) 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二) 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滚动发行;

  (三)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 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 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存量债务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等,具体视发行时公司实际需要而定;

  (八) 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施,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与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事宜;

  (二) 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 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承诺函、募集说明书、各类公告等;

  (四) 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六) 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四、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根据经营发展与项目推进情况,结合市场行情,选择合适时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以满足建设项目部分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同时,通过综合利用多种融资工具,便于统筹公司现金流分布,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 本次注册发行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扩大公司融资规模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且中期票据期限相对较长、发行灵活,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在全国市场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可以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容量大,可以扩大公司融资规模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且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相对银行流动贷款利率低,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在全国市场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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