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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2-53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6)。本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55,2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

  2022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峰幽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2022年8月8日,上海峰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2,455,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海峰幽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溪谷、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自2022年3月2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比例为0.04%。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峰幽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海峰幽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峰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上海峰幽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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