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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2.50元/份调整为61.65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1.00元/股调整为30.15元/股;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78元/份调整为64.93元/份;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2.64元/股调整为31.79元/股。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04元/份调整为120.19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0.52元/股调整为59.6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5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年9月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87.50万份,行权价格为 63.00元/份;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9.80万股,授予价格为31.50元/股。

  7、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登记手续。预留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5.20万份,行权价格为66.28元/份;预留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0万股,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

  9、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21.4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25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30.00万份,行权价格为121.04元/份。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3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60.52元/股。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首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14.00万份;行权价格为121.04元/份。

  7、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首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万股,授予价格为60.52元/股。

  8、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2.50元/份调整为61.65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1.00元/股调整为30.15元/股;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78元/份调整为64.93元/份;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2.64元/股调整为31.79元/股。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04元/份调整为120.19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0.52元/股调整为59.67元/股。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分别取得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2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5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2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0日

  

  公司代码:603893          公司简称:瑞芯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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