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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舍镇政府收回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收回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城市规划,2022年8月9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舍镇政府收回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与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徐舍镇政府”)就收回科耐特所有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面附属资产事宜签订《土地收回协议》,徐舍镇政府支付人民币12,198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徐舍镇政府收回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3、本次资产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收回方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82014047096K

  3、登记机关:宜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4、营业期限:长期有效

  5、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8号

  6、资产收回方财务情况:无

  三、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被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收回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面附属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377号),科耐特拟被徐舍镇政府收回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面附属资产在2022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12,198.05万元。

  五、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

  乙方: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收购标的

  收回地块坐落于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长兴路8号,占地56,133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46,480.7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不动产证苏(2017)宜兴不动产权第0054246号。

  (二)收回费用及构成

  1、根据资产评估价格及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支付乙方收回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面附属资产金额为人民币12,198万元(大写:壹亿贰仟壹佰玖拾捌万元整),后续因用地产生的土地补偿费用等与乙方无关。

  2、协议生效后,甲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补偿金额的90%(即?10,978万元),待乙方不动产权证注销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10%(即?1,220万元)。

  六、涉及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收回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科耐特将以厂房租赁的形式获得新生产场地,相关过渡工作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序展开。公司本次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七、资产收回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耐特经审计资产情况如下:总资产:10,005.73万元,总负债:2,271.92万元,净资产:7,733.81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经营业绩如下:营业收入2,541.10万元,利润总额:-479.76万元,净利润:-416.64万元。由于科耐特资产总额、经营业绩等指标占公司同类指标的比重较小,此次收回事项有利于盘活资产,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时,资产收回对手方为政府单位,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履约及付款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土地收回协议》;

  3、《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被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收回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所有地面附属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377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由俞雷先生紧急召集,会议于2022年8月9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徐舍镇政府收回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徐舍镇政府收回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2年8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

  

  2、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徐舍镇政府收回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8月23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2年8月23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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