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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坚持惩治犯罪与助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并重

  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0日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这是今年4月份最高检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之后,首次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共5件,其中一例为证券犯罪案件,即王某某泄露内幕信息、金某某内幕交易案。据了解,王某某为广东K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K公司向上市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某某向好友金某某泄露上市公司重组计划,金某某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卖出亏损50多万元。

  据悉,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二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未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已接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并缴纳罚款、合规整改情况等,在提起公诉时对二被告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最终,王某某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金某某以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从关联公司共同整改、同步建立资本运作信息保密专项制度、调整治理结构、配备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员工培训等方面向K公司提出建议。K公司积极整改,制定了涵盖组织体系、保密对象、制度重建、运行保障、意识文化以及主体延伸等多个层面的信息保密专项合规计划,并聘请专业合规团队辅导公司逐项完成,实现合规管理流程全覆盖。随后,第三方组织量身定制了包括检察建议完成情况、合规方案、合规文化培育等12个模块65项评价要素的评价体系,将企业合规整改工作逐项拆解评分,再累加汇总,最终第三方组织认为K公司整改效果达到良好等级,并出具了合规考察报告。

  最高检指出,该案依托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强化资本市场非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合规管理,涵养资本市场法治生态。资本市场是信息市场加信心市场,健全内幕信息保密合规管理,是提振投资信心的重要体现。但内幕交易案件暴露出,企业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缺失会引起内幕信息泄密风险,诱发内幕交易,在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同时,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的非上市公司,在行政监管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强自身合规管理。

  “该案作为全国首例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证券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助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并重,依托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推动资本市场非上市公司更新合规理念,对标上市公司健全自身合规管理体系,培养全链条合规意识,将外部监管类规定内化为自律合规要求,提高资本运作规范化水平,助力营造资本市场良好法治环境。”最高检表示。

  (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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