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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博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5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999,01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990.1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48号文同意,公司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博转债”,债券代码“118001”。

  “金博转债”自2022年2月7日开始转股,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271.6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69.13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5日不低于351.38元/股;自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0日不低于349.87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可能触发“金博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金博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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