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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6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阚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阚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阚东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阚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联系传真:0571-87837827

  电子邮箱:busenup@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8层

  阚东先生谨代表公司董事会竭诚欢迎广大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各界朋友与公司保持更加方便、快捷、紧密的沟通与联系。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雅珠女士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提名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宋丹女士及杨金才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宋丹女士亲属告知,宋丹女士因外出行程中突发身体状况,预计将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鉴于此,董事会取消提名宋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刘栋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刘栋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雅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肖夏女士近日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王雅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王雅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婷婷女士、艾绍远先生、阚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相关人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阚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阚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阚东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黄志华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黄志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候选人宋丹女士因身体原因预计将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且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提名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更加严谨地做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1选举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为提高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决定取消提案“2.00《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提案的取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原董事候选人预计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且公司董事会已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为确保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补选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经研究决定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8月23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刘栋先生简历

  刘栋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阳市婉美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大连铭宇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学院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大连铭宇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大连鼎晟品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刘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雅珠女士简历

  王雅珠女士:195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从事文化教育行业多年,后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油气、半导体芯片、教育行业等多领域投资。王雅珠女士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信汇付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蜂禄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陕西华夏先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公司子公司杭州创展步森服饰有限公司、杭州仕肯服饰有限公司、绍兴步森服饰有限公司、北京步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步森服饰有限公司、杭州步森职尚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

  王雅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雅珠女士系公司非独立董事肖夏女士之母,通过直接持有及接受表决表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39,161,5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7.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婷婷女士简历

  刘婷婷女士: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世纪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华能景顺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网众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总裁。

  刘婷婷女士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5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艾绍远先生简历

  艾绍远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陕西西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联席总经理、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西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艾绍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艾绍远先生为公司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之非控股股东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阚东先生简历

  阚东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阚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曾任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支持中心负责人。

  阚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阚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志华先生简历

  黄志华先生: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鹏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黄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6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架构调整、聘任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肖夏女士、财务总监兼执行总裁刘婷婷女士及联席总经理艾绍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夏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刘婷婷女士及艾绍远先生分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刘婷婷女士辞职后将改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艾绍远先生辞职后将改任公司副总经理并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西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31万股、刘婷婷女士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50万股、艾绍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相关人士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均认真履行职务、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肖夏女士、刘婷婷女士及艾绍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雅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王雅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同日,经董事长王雅珠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阚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根据总经理王雅珠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刘婷婷女士、艾绍远先生、阚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黄志华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上述人士简历见附件。

  刘婷婷女士辞任财务总监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董事长王雅珠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刘栋先生简历

  刘栋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阳市婉美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大连铭宇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学院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大连铭宇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大连鼎晟品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刘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雅珠女士简历

  王雅珠女士:195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从事文化教育行业多年,后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油气、半导体芯片、教育行业等多领域投资。王雅珠女士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信汇付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蜂禄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陕西华夏先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公司子公司杭州创展步森服饰有限公司、杭州仕肯服饰有限公司、绍兴步森服饰有限公司、北京步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步森服饰有限公司、杭州步森职尚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

  王雅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雅珠女士系公司非独立董事肖夏女士之母,通过直接持有及接受表决表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39,161,5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7.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婷婷女士简历

  刘婷婷女士: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世纪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华能景顺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网众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总裁。

  刘婷婷女士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5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艾绍远先生简历

  艾绍远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陕西西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联席总经理、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西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艾绍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艾绍远先生为公司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之非控股股东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阚东先生简历

  阚东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阚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曾任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支持中心负责人。

  阚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阚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志华先生简历

  黄志华先生: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鹏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黄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7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监事等相关事项。为确保相关补选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经慎重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8月23日召开并取消本次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同日,经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表决权股东提交书面临时提案后增加临时提案。现将有关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时0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

  5、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二、取消部分议案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0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提名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丹女士因突发身体状况,预计将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且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提名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更加严谨地做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选举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为提高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决定取消提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取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延期召开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原董事候选人预计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且公司董事会已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为确保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补选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8月23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定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选举刘栋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雅珠女士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选举刘栋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王雅珠女士通过直接持有及接受表决表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39,161,5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7.19%,王雅珠女士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变更股东大会时间及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变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年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请增加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7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延期召开、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议延期的召开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

  2、会议股权登记日不变:2022年8月11日

  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8月22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拟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经慎重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经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表决权股东提交书面临时提案,决定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8月23日召开,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及部分提案的取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时0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3日。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8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2、上述议案1.01“选举刘栋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2“选举杨金才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适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方能通过。

  5、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6、 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表》的样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二)登记时间:2022年8月23日(10:00-14: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在2022年8月22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3、传    真:0571-87837827

  4、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8层

  5、邮政编码:310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8月22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拟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3、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另行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9”,投票简称为“步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下列指示对列入该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等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1日),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69)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身份证件号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签名或盖章):

  (本表复印有效)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步森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取消提名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董事会鉴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丹女士因身体原因预计将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取消提名宋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披露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取消提名宋丹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名刘栋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经核查,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相关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总经理肖夏女士辞职事项

  公司总经理肖夏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披露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董事会已及时开展新任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工作,肖夏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事项

  经充分了解本次聘任的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均拥有履行相应管理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相关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王雅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婷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艾绍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阚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事项

  经审阅黄志华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具有良好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负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的资格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董事会聘任黄志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黄志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独立董事:秦本平、章力、贺小北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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